泸州知名专利诉讼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4-11-30 00:23:49
泸州知名专利诉讼律师咨询
(1) 专利的申请。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其中,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附有图纸;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也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2) 专利的审查和批准。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专利局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书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视为撤回。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就应当授予发明专利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泸州知名专利诉讼律师咨询
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通常是指各犯罪人一定要有着相同的犯罪活动。所说相同犯罪活动,通常是指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论,成功完成同一犯罪而全面实施的内在联系、相互配合的犯罪活动。在发生危害结论时,其行为均与结论间具有因果关系。这一种相同行为就其表现形式来说,还可以划分为这三种状况:1.相同作为、相同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紧密结合。相同作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全面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组成共同犯罪,比如说甲、乙两人相同将丙杀死,相同不作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未切实履行需要切实履行的义务而组成的共同犯罪,比如说儿子、儿媳相同遗弃年迈无独立生活的能力的父母。作为与不作为的紧密结合,即共同犯罪人中有人系作为行为,有人系不作为行为。2.共同直接的全面实施犯罪。在这一种场合中,共同犯罪人并没有分工,均直接的全面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3.具有分工的相同犯罪活动。天津刑事诉讼律师总结具体表现为有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实行行为和帮助行为。在这一种场合中,各人的行为形成有机的整体。

泸州知名专利诉讼律师咨询
1.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考虑到其生理方面和心理活动发育还没成熟,社会的阅历、实践经验也比较有限,从充分地体现保护青年和人道主义的方向来看,标准规定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主要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影响是否适合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需要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一定要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2.对在审判的过程中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主要是出自人道主义综合考虑,不能够因其母亲犯罪而抹杀胎儿诞生的权利。“审判的过程中怀孕的妇女”,通常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过程中,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主要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成怀孕的妇女。所以,对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是受审过程中,无论其怀孕是否是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措施,也无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是经人工流产,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过程中的长短,都应视作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够适合死刑。

泸州知名专利诉讼律师咨询
必备常识一:面对公安机关的审讯,任何人不需要证明自己有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了公诉案件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就是刑事诉讼法的“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当事人被抓后,会直接面对公安、检察机关的讯问,在巨大的压力面前,往往不自觉地作出自证其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98条规定,侦查人员应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在笔者承办的众多刑事案件中,往往会在卷宗材料中看到这样问答,问:“你知道你是因什么事被刑事拘留的吗”、“你知道为什么我们会抓你吗”; 答:“知道。因为我做了错事犯了罪,才被刑事拘留。”千万不要小看这一问一答,这说明公安机关已经攻破的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接下来的整份讯问笔录将成为一份指控他犯罪的基础证据。正确的应对应该是在不证实自已有罪的基础上客观作答,如果你对自已行为不能准确判断,就如实作答:“我不清楚”或“我不知道”。